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(桂科政字〔2021〕52号)的规定,由于工作需要,经过发布招聘公告、自主报名、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讨论等程序,拟聘用米艳(教授)为林产化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副主任,现予公示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或有其它问题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林产化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反映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,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4年4月1日至4月3日
反映地址:广西民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(扬帆楼)316办公室
办公室电话:贺老师,155788736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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